本報訊(記者張宇)男子燕某患有矽肺病,他明知該病癥的嚴重性,仍利用矽肺病工人急于獲取補償的心理,謊稱自己有能力幫助被害人認定矽肺病,騙取21名煤礦工人262萬元。記者今天上午獲悉,被告人燕某犯詐騙罪,終審獲刑14年。
燕某今年48歲,其自身患有矽肺病。本案共有21名被害人,均為煤礦工人,大部分已經被診斷為矽肺病,其中20人是經他人介紹請托燕某辦理認定矽肺病,1人在醫院就診時燕某主動提出幫忙。
門頭溝法院一審審理查明,在2015年至2017年間,燕某謊稱自己可以辦理矽肺病工傷,先后騙取被害人田某、蘭某等21人共計262萬元。其中少則幾萬元,多則二十幾萬元。法院一審判決燕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此外,鑒于本案被害人意圖以花錢請托的方式,通過非法途徑和手段謀取工傷保險利益,故其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不應作為被害人的合法財產受到法律保護,應認定為贓款并予以沒收。因此,一審法院還判決,責令被告人燕某退賠贓款262萬元,予以沒收。
一審宣判后,燕某上訴至北京一中院。一中院審理認為,燕某明知患矽肺病會導致勞動能力弱化甚至喪失,需要長期治療以及大量醫療費用的情況下,仍利用被害人急于獲取補償的心理,謊稱自己有能力幫助被害人認定矽肺病,騙取被害人巨額錢款,具有明顯非法占有的目的。據此,北京一中院裁定駁回燕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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