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記者從市委辦獲悉,《婁底市優化營商環境“十個嚴禁”》(以下簡稱“《十個嚴禁》”)近日出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切實增強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擔當意識、風險意識、底線意識,以著力解決營商環境突出問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十個嚴禁》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創業辦事的痛點難點堵點,從政令暢通、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減稅降費、工程招標、執法檢查、中介服務、市場監管、政策承諾、案件處置十個方面出臺十條禁止性規定,要求盯住關鍵少數較真碰硬,盯住重點領域嚴查重處,盯住服務窗口深入治理,盯住重要環節一抓到底,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破壞營商環境行為進行堅決查處并公開曝光,全力打造政令暢通、辦事便捷、法治良好、擔當作為的良好營商環境,努力讓投資興業者感受到“來者悅、來者安、來者贏”,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推進“雙引擎”建設、推動婁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保障。
《十個嚴禁》規定,違反要求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單位或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責。涉嫌犯罪的,將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對被處理單位按照績效考核規定予以扣分。相關單位按優化營商環境部門交辦、轉辦或移送要求將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李琴 )
關鍵詞:
優化營商環境
市場活力
社會創造力
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