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院誤診死亡賠償標準如何確定
醫院誤診死亡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其中喪葬費的計算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資料圖】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二、在醫院被誤診了該怎么辦
在醫院被誤診了該如下處理: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
2.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
找法網提醒您,患者發現醫院誤診后,首先應該及時保留證據。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會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
三、醫生誤診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臨床誤診的性質不同,涉及到法律責任也不同,從過錯原則上看,無過錯的誤診不承擔法律責任,有過錯的誤診有以下幾種法律責任:
1.醫療事故責任。
2.民事法律責任。人民法院在審理醫療糾紛案件時,對不構成醫療事故,但經審理能夠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的誤診行為,符合民事侵權構成要件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確定醫療機構承擔責任。
3.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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