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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記者從蘇州市人社局獲悉,即日起至6月30日,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根據要求申報2023年度引才補貼。
根據規定,2023年度引才補貼申報對象為:在蘇州市域范圍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教育、科研的各類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省屬、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蘇設立的獨立法人、獨立運作的分支機構,經認定后也可納入支持范圍。申請引才補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用人單位高度重視人才引進工作,有對外公開、規范完整的人才引進及配套政策。用人單位應結合蘇州市和本單位發展實際需求,制訂《重點引才學科(專業)目錄》,報人社部門審核備案。用人單位對引進高層次人才應采取協議年薪制、安家(購房)補貼等可量化的特殊支持政策,被引進人才稅前年薪一般不低于50萬元(2021年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或安家(購房)補貼不低于50萬元。用人單位一般員工的招聘不在支持范圍之內。
用人單位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用人單位對引進人才采取協議年薪制的,自首次合同履行之日起算,連續3年按用人單位實際支付年薪總額的50%給予引才補貼。用人單位對引進人才給予安家(購房)補貼的,自首次合同履行之日起算,3年內按用人單位實際支付安家(購房)補貼總額的50%給予引才補貼。安家補貼和購房補貼分列名目支持的,可合并計算。用人單位同時采取上述兩種方式的,可選擇其中一項就高不重復申報。單個人才補貼總額A類最高500萬元、B類最高100萬元、C類最高50萬元。單個單位同一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畢榮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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