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關于開展基礎教育“十條措施”落實情況督導調研的通知》(龍政辦電〔2018〕11號)的要求,3月初,市政府督查室會同市教育局組成聯合督導調研組,對各縣(市、區)基礎教育“十條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調研。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礎教育“十條措施”落實情況
1.各縣(市、區)政府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及配套政策、文件的情況
除長汀縣正在制定外,其余縣(市、區)均制定、出臺了具體實施辦法。除武平縣出臺了《武平縣基礎教育教學質量“陽光績效”考評方案(試行)的通知》(武政辦〔2018〕12號)外,其余縣(市、區)均在制定中,目前尚未出臺相關的配套方案。
2.普遍落實較好的方面
一是建立以教績為導向的職稱評聘管機制。永定區加強中小學教師聘后管理,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全區共5名教師被否決。上杭縣在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職稱評審時,對教學質量差的2名教師實行“一票否決”;加強教師聘后管理,2017年11人被否決。二是各縣(市、區)班主任考評獎勵金每人每月平均高于500元,并納入財政預算。新羅區2018年財政預算安排班主任等級考評獎金1076萬元,永定區班主任獎勵金擬安排900萬元,上杭縣設立班主任專項獎勵金600萬元,武平縣安排班主任(年段長)績效獎經費450萬元,連城縣安排班主任獎勵金850萬元,長汀縣擬安排班主任獎勵金1150萬元,漳平市安排班主任專項獎勵金600萬元。三是教研培訓體系正逐步形成。市教育局提出2018年萬人培訓計劃,形式包括派送優秀校長(中層行政)到先進地市掛職,選派優秀教師去華東師大、北師大等接受高層研修,加強山海協作和廈門進行深層次交流等。四是完善招生政策,實行“陽光招生”。新羅區已下發了2018年的招生方案,武平縣將城區初中空余學位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向群眾發布。五是加強教育文化建設,優化辦學環境。各縣(市、區)教育系統均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新羅區開發了家長評價教師測評系統軟件,并已投入使用。
3.落實不夠到位的方面
一是推行教師“縣管校聘”阻力大。市教育局及時起草了《關于市直中小學校教師“局管校聘”的實施辦法》,并多次征求市編辦、人社部門的意見,但由于意見難以統一,至今尚未出臺。永定區作為省級“縣管校聘”試點縣,也尚未實質性開展工作。二是建立了教師教績考核激勵機制,但教績獎勵金總額偏低,難以保障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各縣(市、區)教績獎勵金(不含班主任考評獎勵金)安排:新羅區參與教績分配教師4850人,2018年教績獎勵金5424萬元,作為教師獎勵性績效專項經費和校長職級獎勵,用于獎勵教育教學表現突出的教師,以及作為開展中小學生課外活動、教育教學改革、教師交流與支教等活動經費、創城獎勵等。永定區參與教績分配教師4066人,2018年擬安排教績獎勵金1500萬元,對全體教職工進行二次分配。上杭縣參與教績分配教師5024人,2018年教績獎勵金2000萬元(包括高考、中考質量考核和考試費用340萬元);武平縣參與教績分配教師3800人,2018年教績獎勵金1550萬元,用于教師教育教學績效、校長績效、班子成員管理績效、中高考獎勵和教師低職高聘資金。長汀縣中小學專任教師3945人,擬安排320萬元教績獎勵金。連城縣參與教績分配教師2942人,2018年教績獎勵金安排約900萬元,用于高考獎金、中考獎金、小學畢業質量檢查獎金、高三教師暑期及周末補課費補助金、縣級骨干教師工作室經費。漳平市參與教績分配教師3214人,2018年教績獎勵金1550萬元(含幼兒園和中職學校),用于教師績效獎勵金,校長績效獎勵金,中高考獎金,名師名校長教壇新秀津貼,優秀中青年教師獎勵性績效,高三教師暑期及周末補課費等。
二、“名校帶動工程” 實施情況
1.“名校帶動工程”推進情況
市屬學校建立了6個教育組團,涵蓋16所學校,管理模式既有“緊密型”也有“協作型”,活動開展比較正常,成效明顯;新羅區建立了11個組團涵蓋29所學校,“相對緊密型”管理模式的3個幼兒園組團和“緊密型”管理模式的1個初中組團、1個小學組團,成效比較明顯,但大部分的“緊密型”管理模式組團尚未實質性啟動;永定區設立11個教育組團,涵蓋22個學校,但均為“協作型”管理模式,出臺了具體實施方案且有落實;武平縣成立1個“協作型”管理模式組團(實驗小學);連城縣成立有2個“緊密型”組團和12個“協作型”組團,其中實小和實幼兩個“緊密型”組團中,校區的人、財、物均按照獨立建制的學校予以配備,成效明顯,值得推廣;漳平市成立有4個“協作型”管理模式組團(小學和初中各2個)。上杭縣和長汀縣尚未啟動教育組團工作。多數縣(市、區)的教育組團工作大都停留在原有的小片區管理和委托管理層面,沒有按照基礎教育“十條措施”要求有效推動教育組團工作。
2.“名校帶動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各縣(市、區)實施“名校帶動工程”重視不夠,均未出臺教育組團的具體實施方案,龍巖中心城區教育組團“緊密型”管理模式尚未得到有效落實;二是優惠政策尚未得到有效落實,配套措施沒有跟上,現有人員、激勵機制制約“名校帶動”實效,教師編制、管理人員不足造成教師交流困難;三是專項資金未落實,阻礙工作開展。
三、整改要求
1.各縣(市、區)要在今年4月底前出臺基礎教育“十條措施”的配套政策,切實解決我市基礎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
2.各地要把提高教師待遇作為發揮教師積極性、提升教育質量的重要抓手,切實落實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科學合理測算教績獎勵金,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3.盡快推行“縣管校聘”,實現教師宏觀調控、師資統籌安排,破解“名校帶動工程”中編制緊缺、教師交流困難,切實推動“名校帶動工程”,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省級“縣管校聘”試點縣的永定區更要及早謀劃,大膽實踐,總結經驗,推動教育綜合改革發展。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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