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屢屢違法排污,多次約談不來。毫無環境保護意識,缺乏法律敬畏之心。對于這樣的涉排主體,唯有用霹靂手段。
3月24日,新羅區環保局對趙某兵的電力承包工程施工設備進行查封;4月4日,對趙某兵開出兩張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處罰5萬元、20萬元。
事情還得從3月6日說起。當日下午2:45,媒體調查組發現,小溪河登高橋段河水突然變黃,報小溪河工作群后,新羅區龍管委巡查員立即前往上游排查,發現南城街道翠屏山有電力工程在地面施工打洞,產生的黃泥水直排小溪河。
龍管委函告新羅區環保局后,環保執法人員趕赴現場調查核實:該項目為龍巖億力電力公司在埋設電力管線,由趙某兵承包施工,施工時抽水機將河水抽至鉆探機內用于鉆探打孔,因現場未配備沉淀池等處理設施,鉆探產生的黃濁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流入工地邊水渠,匯入小溪河。
現場取證后,3月8日至23日,新羅區環保局多次催告趙某兵到局里約談、接受調查,但趙某兵嘴上應承,人卻始終未出現,不配合執法。
不僅如此,曹溪街道、龍管委、市住建局等部門在巡查中發現,3月10日、22日、23日,趙某兵的工程隊又相繼出現在曹溪東山村不同路段埋設電力管線,在頂管施工時均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產生的泥漿簡易沉淀后抽至路邊雨水管道,一次次污染小溪河。巡查人員多次制止無效,工程隊依然我行我素。
如此目無法規,3月24日,新羅區環保局工作人員帶上封條,直接查封了仍在違排的工程施工設備。無法繼續作業后,趙某兵才“乖乖”來到環保局接受調查。
因趙某兵工程隊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規定,依據《水污染防治法》,需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于3月6日“初犯”違排行為,新羅區環保局對趙某兵處以5萬元罰款;被查之后未整改,繼續施工違法排污,環保局決定對其從重處罰,按照上限標準擬處20萬元罰款。
記者昨日從新羅區環保局了解到,目前被處罰人的兩筆罰金均已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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