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11-14歲聽力、肢體(腦癱)持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兒童納入救助范圍,11-14歲符合條件殘疾兒童,每人每年度單項病種手術最高補助1.8萬元……
為貫徹落實“振興新突破 我要當先鋒”專項行動要求,沈陽市財政局會同市殘聯、市醫保局調整沈陽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范圍和救助標準。在省救助標準的基礎上,擴大受益范圍,提高補助標準,推動沈陽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現新突破。上述信息是記者日前從沈陽市財政局了解到的。
一方面,救助范圍實現新突破。將11-14歲聽力、肢體(腦癱)持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兒童納入救助范圍。堅持在優先“救早救小”原則下,放寬年齡限制,擴大救助范圍,實現“應救盡救”。另一方面,救助標準實現新突破。其中,康復訓練每人每年最高補助限額:0-3歲由1.5萬元提高到2.4萬元,4-10歲由1.5萬元提高到1.8萬元。新增11-14歲符合條件殘疾兒童,每人每年康復訓練補助最高限額1.8萬元;手術補助標準:將0-10歲符合條件殘疾兒童一次性最高限額1.2萬元,提高到每人每年度單項病種最高限額1.8萬。新增11-14歲符合條件殘疾兒童,每人每年度單項病種手術補助最高限額1.8萬元。第三方面,輔助器具補助實現新突破。新增11-14歲持一級、二級殘疾人證的重度(聽力)言語障礙和重度肢體兒童輔助器具項目救助。
沈陽市財政局將持續加大殘疾人康復救助資金保障力度,不斷提高救助水平,改善殘疾人生活品質,不斷增強殘疾群體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遼沈晚報記者 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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