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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醫保局轉發遼寧省醫保局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將調整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
問:在校學生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如何調整?
答: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580元調整為610元,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200元調整為230元。其中,屬于城鄉低保對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重度殘疾人員(二級及以上),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840元);屬于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個人繳費92元,政府補助748元。
問: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如何調整?
答: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580元調整為610元,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390元調整為420元。其中,屬于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重度殘疾人員(二級及以上),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1030元);屬于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個人繳費168元,政府補助862元。
問:從何時執行?
答:新調整的為2023年度個人繳費標準。新調整的政府補助標準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遼沈晚報記者 胡婷婷
關鍵詞:
政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