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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第十一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當天,沈陽公安交警推出了車駕管服務“流動辦”等便民助企服務新舉措,今后將定期組織流動車管所流動車“上街、下鄉、入企、進社區”,為群眾辦理期滿換證等日常車駕管業務。
新舉措中,車輛年檢業務“容缺辦”值得關注。據介紹,在不改變車輛長度、寬度和車輛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行駛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出入口踏件、換裝散熱器面罩、保險杠、更換輪輞(更換后輪胎規格不變),通過車輛年檢后15天內可到車管所換發新行駛證;針對“法拍車、繼承車、公證車”行駛證缺失且無法補領車輛行駛證的,通過車輛年檢后5個工作日內可到車管所進行車輛過戶并申領車輛行駛證;車輛行駛證副頁蓋章已滿,通過車輛年檢后5個工作日內可到車管所換領行駛證;送檢車輛破損、凹癟、銹蝕不超過3處(每處不超過3CM),不影響安全駕駛,可在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通過檢測;在不影響安全行駛并能清晰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掛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增加車內裝飾,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可在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通過檢測;對于外地轉入沈陽車輛,因受疫情原因導致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轉籍手續,造成無法進行檢測的,通過車輛年檢后15日內可到車管所完成轉籍并申領號牌;外地人辦理非營運小型或微型載客汽車沈陽市內轉讓登記業務,憑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申領憑證,即可“容缺”予以辦理。車輛參加年檢后,業務審核歸檔由3個工作日縮減為1個工作日,實現當日辦結。
(沈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呂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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