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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向各經營者發出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各經營者依法開展促銷活動;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大幅提高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以及抗原檢測試劑、家用制氧機、體溫計等防疫藥品用品價格。
日前,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出規范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各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保供穩價工作,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同時,要積極組織貨源滿足群眾生活需求,特別是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的經營者,要嚴格控制進銷差價在合理范圍內,不得單純以盈利為目的大幅漲價,嚴禁趁節日期間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價格。
各相關經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大幅提高“四類藥品”(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以及抗原檢測試劑、家用制氧機、體溫計等防疫藥品用品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不得通過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大幅度提高防疫藥品用品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網絡交易平臺要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經營行為的監測管控,發現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為的,應當采取必要處置措施,保存有關信息記錄,依法承擔起相應義務和責任。
各經營者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兩節期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著力加強重要民生商品、農副產品、防疫藥品用品、高端白酒、旅游服務和電商平臺等重點領域價格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價格串通、哄抬物價、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和經營秩序穩定。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市場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并撥打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遼沈晚報記者 朱柏玲)
關鍵詞:
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