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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締一批 清理合并一批 規范整治一批
三年內基本完成全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
日前,《遼寧省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明確要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督管理機制,不斷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遼河、渾河、太子河、大小凌河、鴨綠江等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干流及一級支流入河排污口和沿渤海城市入海排污口整治。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流域河流、湖庫、海域排污口整治。明確每個排污口責任主體,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水利、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交通運輸、工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實施管理。
我省將以全省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渤海為重點,率先推動規范整治一批問題突出排污口,建立完善管理機制。深入開展溯源排查,明確排污口分類,確定責任主體和監管部門。各市政府承擔組織實施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開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
加快推進規范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工作應以主要流域、海域截污治污為重點。能夠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對嚴重超標或明顯影響水環境質量改善的排污口,應集中力量集中時間解決一批、整治一批。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可合理設置過渡期,明確目標任務,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各市政府要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要求逐一明確排污口整治方向、完成時限等,最終形成“一口一策”整治清單及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組織責任主體開展分類整治。
嚴格規劃審批管理。《方案》明確,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將排污口設置規定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防止無序設置。健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各級河長應按要求強化日常河湖巡查,跟蹤督促排污口整治與監管。加大對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借道排污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
《方案》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發現排污口超標的,開展溯源分析,鎖定超標污染源。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排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處;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依法嚴厲打擊。目前,全省入河入海排放口管理平臺已初步建成,將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污染源在線監控等信息平臺的數據共享,推動違法排污的預報預警、精準管控和執法聯動。
為保障工作順利開展,《方案》提出,要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市、縣政府要將監督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將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作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視情況采取約談、通報、預警、限批等手段,督促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主體責任;要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構建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水生態環境保護良好格局。
(遼寧日報 記者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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