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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廳下發通知,從今年起,我省實行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省內互認共享,進一步方便全省工傷職工救治。
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簽訂協議,為工傷職工提供工傷醫療、工傷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經省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審核確認后,在省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間實行互認共享。省行政區域內,符合法定條件的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均可申請成為服務協議機構。
工傷職工可自主選擇省內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后,進行相應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產生的費用按參保地政策執行,工傷保險基金不再負擔跨市產生的住宿費和交通費。在全省統一的工傷保險就醫及醫療費用結算管理辦法出臺后,再執行新規定。工傷職工省內跨市就醫、康復、配置輔助器具產生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政策規定部分,采取本人先行墊付再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銷的辦法解決。待全省統一工傷保險信息系統全部上線且功能完善后,再實行聯網結算。
(遼寧日報記者 徐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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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