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6月26日訊 近日,深交所網站公布了關于對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馬股份”)的監管函(中小板監管函【2018】第 105 號)。
監管函顯示,2018 年 4 月 21 日,萬馬股份披露 2017年年度報告。根據年報,萬馬股份在 2017 年內開展了銅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在“資產及負債狀況分析”部分披露本期購買衍生金融資產金額為 2.33 億元,出售金額為 2.21 億元,本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 471.05 萬元,衍生金融資產期末余額為 6,927.65 萬元。萬馬股份在開展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前未提交董事會審議,且未對擬進行的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擬投資的期貨品種、擬投入的資金金額、擬進行套期保值的期間、是否滿足《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運用套期保值會計方法的相關條件、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風險分析及公司擬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等信息進行及時披露。
深交所指出,萬馬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 2.1 條、第 2.7 條,以及《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 7.2.2 條、第 7.2.3 條、第 7.2.4 條的規定。對此,深交所要求該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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