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和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部署,9月21日,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南京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農貿市場總體要求、市場主辦者責任、場內經營者要求以及快速檢測四個方面做出明確規范,進一步提升我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農貿市場購銷渠道廣、人員密集、流動性大,是疫情防控的重點領域之一。

規范要求,農貿市場需安排專人負責入場人員的測溫、查驗健康碼、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市場內的通風換氣和每日規范消毒,每日登記員工健康狀況。市場全員接種新冠疫苗,從業人員每月核酸檢測全覆蓋,經營冷鏈食品從業人員每周一次核酸檢測。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入場銷售者審查登記制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自查制度、人員管理制度、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產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投訴舉報處置制度等,并留存相關臺賬資料。
在場所布局上,市場應按食用農產品大類、衛生和存儲要求進行分區,同類型農產品在同一交易區內銷售。蔬果、肉類、水產品、畜禽蛋等要分區,做到干濕分離。
進口冷鏈食品應符合“五個不得”管理規定,即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江蘇冷鏈”溯源信息、南京市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或進口冷鏈食品申報登記表,不得銷售、使用。
規范還明確了“五個嚴禁”:嚴禁圈養、宰殺、銷售活的禽畜類動物;嚴禁違法銷售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嚴禁銷售長江魚鮮產品;嚴禁銷售三無、過期、腐敗變質等食品;嚴禁對食品作虛假宣傳。
為了讓市民的“菜籃子”安全更有保障,規范要求農貿市場在明顯處建立食品安全快檢室,每日開展快速檢測,盡量在市場集中交易時段前完成??鞕z工作依據《南京市農貿(批發)市場食品快檢工作規范》開展,保留快檢記錄,并在快檢室門口或市場醒目位置公示快檢結果。
對農貿市場未依法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違規加工銷售食品或食用農產品等行為,將依法立案查處。(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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