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挖空心思違法偷排。企業自認高明的伎倆,終有“東窗事發”的一天,并為違法行為“埋單”。小溪河上游的這家大型礦企因此“栽”了——
3月30日,新羅區環保局向龍巖恒冠礦業曹溪黃洋石灰石礦下達了環境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同時將這起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門。
龍巖恒冠礦業曹溪黃洋石灰石礦年地下開采60萬噸水泥用石灰巖,2007年底經新羅區環保局審批,2011年底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今年3月16日,新羅區龍管委小溪河流域監管中心和環保局執法監察人員在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630銅新建的廢水沉淀池最后一級已破損,破損處新設置了一處排放口,排放口處用裝有提拉繩牽引的沙包袋封堵,提拉該沙包袋后,沉淀池廢水經該排放口直接排向黃洋溪,最終匯入小溪河。
環保部門當即對企業進行立案調查,約談公司相關負責人,查明了企業的違法行為。因違反了《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或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規定,環保局責令企業立即拆除暗管,并擬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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