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支持住房剛性和改善性需求,優化房地產市場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5月20日,湘潭市印發《湘潭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住房是民生大事。聚焦為購房者減輕負擔、為企業降成本,湘潭市根據國、省房地產調控政策,結合湘潭實際制定二十條措施。
金融信貸方面,根據全市房地產市場環境合理確定首付比例。個人按揭貸款放款周期縮短到3個月內。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房住宅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公積金方面,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市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60萬元;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高層次人才貸款最高限額可達80萬元。此項措施覆蓋到符合相關政策的靈活就業人員。
財政補貼方面,清理兌現歷年來已按規定申報的各類購房補貼。將以前房博會財政補貼的階段性措施轉為年度措施,按一定標準對購房人予以補貼,支持各類購房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明確將原《蓮城人才行動計劃》人才購房補貼范圍拓寬到大專畢業生,延伸到所有用人單位。全日制專科生可以享受補貼標準為1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政策。同時,對當年新進入湘潭市就業創業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退役軍人、外地戶籍人口、農村戶籍人口首次購買市城區新建商品住宅,各開發企業在審核備案后可以在原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不超過5%的折扣浮動促銷,引導企業多元化銷售。
為提升企業辦事效率,《若干措施》明確提出推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一網通辦”等工作,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據了解,這項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各縣(市)可參照執行。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加大宣傳力度,使《若干措施》更加深入人心,為房地產行業提信心、熱市場、振產業。( 鐘佳燊 譚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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