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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自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獲悉,根據有關規定,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將于4月10日至4月19日發售。屆時個人投資者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等有關資料前往儲蓄國債承銷行營業網點柜臺進行購買,也可以通過部分儲蓄國債承銷行的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辦理。
據悉,本次國債最大發行總額380億元,其中,第一期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3%,最大發行額190億元;第二期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3.12%,最大發行額190億元。兩期國債均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兩期國債發行期內不得提前兌取,發行期結束后可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業務只能通過儲蓄國債承銷行營業網點柜臺辦理。
另外,2023年4月10日起,我市將有部分儲蓄國債(電子式)到期,包括2018年4月發行的五年期儲蓄國債。投資者無需前往銀行柜臺進行辦理兌付,銀行將于到期日向投資者資金清算賬戶足額劃付本金和利息,具體可咨詢購買銀行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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