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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陽桃仙國際機場海關旅檢關員在監管過程中,發現一名出境旅客著裝異常,對其進行現場查問時,該旅客神色慌張。旅檢關員隨即使用人體毫米波設備對其進行檢查,發現該旅客將6沓外幣現金藏至衣服內側的自制暗兜。因旅客無法提供相關部門開具的攜帶證,且未按規定向海關申報,沈陽桃仙國際機場海關責令其禁止攜帶超量貨幣現金出境,并依法對其進行超量攜帶現金額10%的罰款。
據沈陽海關介紹,今年5月以來,沈陽桃仙國際機場國際客運航線加速復航,口岸出入境日均客流量較4月環比增長超兩成,進出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量現金的情況呈上升態勢,涉及案值累計折合人民幣60余萬元。
沈陽海關提醒, 貨幣現鈔屬于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境旅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攜帶并主動向海關申報,自覺接受海關監管。根據國家規定,進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最多不能超過2萬元;攜帶外幣15天內首次出境時,限額為等值5000美元;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別可攜帶等值不超過1000美元和500美元外幣現鈔,超出限額的海關不予放行。如確需攜帶超出限額的大量現鈔,應事先到外匯管理部門或相關銀行申領有關證件,并向海關申報。旅客可通過微信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或撥打12360海關熱線了解海關行李物品監管規定,享受便捷通關服務。
(遼寧日報記者 劉大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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